关于组织2019年校企合作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9-04-19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部门:
为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加强信息与工程公司专业建设和促进校企合作深入实施。经公司与合作企业友好协商,企业方愿意资助公司开展校企合作老员工创新项目。根据专业建设的内涵及校企合作战略协议,以及公司2009(1号)、2018(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决定组织2019年校企合作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本计划项目仅针对公司在读员工及团队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由员工个人或团队(总人数不超过4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本计划项目须在员工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员工不得申报今年的项目。
(2)项目培育要求:各教研室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开展创新性训练与实践,不断提升员工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3)报送的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员工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项目参与人超出范围的。
2、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各教研室要组织员工认真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必须提交纸质(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电子各一份。
(2)教研室将申报材料连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应电子文档,于2019年4月27日前报至公司教学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3)根据公司文件要求,经过专家评审后,项目立项情况将由公司教务部统一发文公布。
信息与工程公司
2019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