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公司、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公司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8 号)及《yl23411员工手册》等文件要求,现启动公司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 参评对象
以符合评选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员工实际为准。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提供公司勤工俭学证明(当年入学新生除外);
7.在yl2341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过程中被认定为特别困难家庭员工、困难家庭员工、一般困难家庭员工其中一种即可。
三、资助类别及资助标准
1.国家一等助学金: 4400元/年
2.国家二等助学金: 3300元/年
3.国家三等助学金: 2200元/年
四、申请、评审和发放
1.湖南省教育厅将国家助学金名额下达给公司后,集团员工工作处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及各二级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数据库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二级公司。
2.各二级公司通过班会、通知等形式传达、宣传有关国家助学金评审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并成立以分管员工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审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二级公司助学金评审工作。
3.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干部、普通员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员工根据评审要求自行申请国家助学金,各班级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数据库统计的信息,民主评议出推荐名单后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二级公司员工助学金评审工作组。
4.各二级公司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各班上报名单进行初审后在本公司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公司员工工作处。员工工作处严格审核材料后报公司员工奖助体系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
5.集团员工奖助体系评审委员会对二级公司推荐人员在广泛征集在校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思想品德、日常表现等进行评议,拟定公司当年度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并上报信息会,信息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6.国家助学金由公司按国家规定按学期发放给员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公司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推选,广泛宣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时间节点:
11月4日下午17:00前,各二级公司资助专干①汇总提交本院国家助学金初选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znlswzz2020@163.com,纸版加盖二级公司公章交到知行楼301;②提交本院助学金员工个人申报材料(含申请表、贫困认定材料、勤工俭学证明等,二级公司签字、盖章务必完整)至知行楼301。
11月8日下午17:00前,各资助专干统筹安排将本院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导入省资助信息系统。
集团将对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同学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31-89814018
举报邮箱:znlswzz2020@163.com
附件:
1.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21-2022学年重点保障人群名单
3.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4.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5.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省资助系统导入模板
yl23411员工工作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