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下发《财科教(2019)19 号 2019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员工资助专项资金发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在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数据库、按照二级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比例下发名额,员工自主申请、员工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公司审核、公司荣誉体系评审委员会审议后,评审出彭福清等2388名员工作为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报送至湖南省教育厅。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如有异议者请于11月27日17:00前将意见实名发送至邮箱:znlswzz2020@163.com,或电话073189814018进行反映。
yl23411员工工作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