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门(单位)、2018届毕业生班级:
根据《yl23411员工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在开始办理对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解除违纪处分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条件:凡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处分(开除学籍者和受处分不满一年者除外)的2018届毕业生(即2014级员工),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提出申请。
2、解除程序:员工提交《yl23411员工解除处分申请表》后,由各辅导员对员工受到处分之后的各项表现情况予以评价说明、系部再进行初审后汇总呈报学工部,由员工工部讨论后,提交公司审核、公示、发文予以解除。
3、办理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3日,符合条件的员工可向辅导员处提出申请。员工工作部受理各系部统一申报(不受理员工个人申请),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予以公示后办理发文解除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4、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附件:
1.《yl23411员工解除处分申请表》(员工用表)
2.《2018届毕业生申请解除违纪处分汇总表》(辅导员及系部汇总用表)
点击下载附件.zip
yl23411员工工作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