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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事务通知

关于报送公司2017年高校员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点击次数:

员工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资助中心下发的《关于报送2017年度普通高校员工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申报材料的通知》(湘学助【2017】3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公司2017年度员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国家资助的对象

   1.2017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2017级新生除外)、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2.2017年退役复学的员工。

   3.补报2013、2014、2015、2016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往届毕业生,2013、2014、2015、2016年退役复学的员工。

  4.2015年8月1日后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8月1日前的不纳入资助)。

   二、员工需提供的材料

(一)在校生入伍、毕业生入伍员工

   1.原件2份:《高校员工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双面打印,在老员工征兵报名系统中在线填写、打印(先去入伍当地武装部签字盖章),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打印)。

2.复印件2份: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入伍提供)。

3.电子档照片: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入伍提供)。

(二)退役复学员工(含原大一新生入伍,现退役复学员工)

1.原件2份:《高校员工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在老员工征兵报名系统中在线填写、打印(先去先去入伍当地武装部签字盖章),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打印)。

2.复印件2份:退役证书、身份证。

3.电子档照片:退役证书、身份证。

(三)直招士官员工

1.原件2份:《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员工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老员工征兵报名系统中在线填写、双面打印(先去先去入伍当地武装部签字盖章),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打印)。

2.复印件2份: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

3.电子档照片: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

以上申请表原件中涉及到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意见到行政楼一楼财务处签字盖章;员工资助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到行政楼四楼405室找刘鑫老师签字盖章,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到入伍时所在地的县级武装部签字盖章。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2017年10月16日16:00前由员工本人(可代交)将签字盖章齐全的申请表原件和相关复印件交到学工部(行政楼405室刘鑫老师处)。

   四、相关要求

   1.申请表原则上要求从老员工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不接收手工填表。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员工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本专科员工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低于此标准的仍然按实际学费标准执行。最终审核资助总金额按员工实际缴纳的学费总额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总额两者就高确定。

   3.2017级新生入伍的暂不申报,待其退役复学时再一次性申报。资金下达高校后按员工在校学习的情况分年开具学费发票给员工。

   4.申请补偿或减免学费的额度要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确定,不得包括公司收取的住宿费、书籍费等其他杂费。(申请金额数如果出现元角分则意味着可能包含了杂费)。

  五、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侯老师       办公地点:行政楼405

 

 

                                           员工工作部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