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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事务通知

yl23411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辅导员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16-01-21    点击次数:

一、负责对毕业生进行就业观、择业观的思想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就业心理咨询工作。

二、配合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三、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就业数据不得有任何弄虚作假。

四、了解员工就业创业意向和动态,及时和人才招聘办沟通员工就业创业现状。

五、对于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就业创业信息及时通知毕业班员工。

六、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推荐,组织安排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供需见面活动。

七、协助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举办各类就业创业指导讲座。

八、负责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

九、加强与在外实习毕业生的联系,及时掌握他(她)们的工作状态。

十、负责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的审核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十一、完成就业指导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