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公司:
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身上,提高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在全校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所有取得公司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且自愿申请认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依据
《yl2341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
三、认定标准及程序
在审核员工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2)、《yl23411员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自评表》(附件3)及相应佐证材料(或申请人书面承诺)的基础上,结合员工日常消费行为及表现,由班级、辅导员、二级公司、公司多方共同参与,逐次评选认定,并按要求对认定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认定标准设置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3个档次。详情请见《yl2341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
四、认定工作安排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应于2023年9月20日(周三)前结束。认定工作结束后,请各二级公司资助专干统筹安排将本院数据上传湖南省员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库”(http://xszz.hnedu.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并导出打印盖二级公司公章后报送至学工处存档备案。
在评定完成后,请员工保存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yl23411员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自评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用于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时提交。
五、认定结果应用
二级公司审批结束,确定认定名单后,形成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数据库。公司及各二级公司在落实所有以家庭经济困难为主要评选条件的资助政策(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时都应优先考虑库内员工,如无特殊原因及要求不得出现库内员工尚未解决,库外员工获得资助的情况。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认定工作不限制认定员工人数及比例,但要求每名被认定的员工家庭经济情况真实有据,认定理由充分,能得到广大同学认可。同时,应加大宣传、做好动员,向员工讲清楚评选、公示等相关政策和做法,坚决避免出现众所周知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却因“怕丢面子”、“嫌麻烦”没有申请认定的情况。
2.员工班级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员工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成员构成应多元化,不得全部由班委组成,要充分考虑班委和普通同学、党员和群众、性别及宿舍等多方面因素,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格认定的同学不得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七、监督管理
集团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欢迎广大同学对认定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31-89814018
举报邮箱:znlswzz2020@163.com
附件:
1.yl2341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2.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3.yl23411员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自评表
4.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生导入模板
员工工作处
2023年9月1日